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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5日0:26:1(京港台時間) 

萬人請願促領養老金倡毋須居加10年

【星星生活-星网讯】 明報/由平權會多倫多分會等多個組織聯合組成的耆老移民維權網絡(ISAN)﹐昨天向聯邦政府提交有逾萬人簽名的請願書﹐強烈要求聯邦政府對加國現行的養老金發放政策進行修訂﹐廢除有關耆老移民必須在加國居住滿10年或以上方可申領上述養老金的條款。(newstarnet.com)

耆老移民維權網絡是由平權會多倫多分會、非洲加拿大人社會發展委員會、服務南亞裔機構委員會等多個組織聯合組成的。該網絡昨天上午在多市中區華埠一間社區服務中心召開新聞會﹐並將簽署有超過1萬個簽名的請願書提交給華裔國會議員鄒至蕙﹐委托其轉交國會。(newstarnet.com)

上述請願書向聯邦政府提出了以下4項要求﹐包括﹕第一﹐對加拿大現行的養老金發放政策進行修訂﹐廢除有關養老金和補助金的申請人必須在加國居住滿10年或以上方有資格提出申請的條款。(newstarnet.com)

第二﹐如耆老移民的加國擔保人終止履行其擔保責任﹐聯邦政府應與各省政府合作﹐通過費用補貼計劃來為耆老移民提供經濟上的援助。(newstarnet.com)

第三﹐以低廉的價格向加國各地的耆老征收象征性的公共交通費。以卑詩省為例﹐當地的耆老每年只需支付45元的公共交通費。(newstarnet.com)

第四﹐提供更多的政府撥款﹐為不同族裔、有需要的耆老提供廉租屋。(newstarnet.com)

鄒至蕙指現行政策歧視中港耆老移民(newstarnet.com)

鄒至蕙昨指出﹐加拿大現行的養老金發放政策很不公平且充滿歧視﹐以來自菲律賓或智利等國家、年滿65歲的耆老移民為例﹐他們毋須在加國居住滿10年或以上便可申領養老金﹐因為這些國家與加拿大簽署了協議。但來自中國大陸或香港等地的耆老移民﹐必須在加國居住滿10年或以上方有資格申領養老金。(newstarnet.com)

鄒至蕙又指出﹐如果政府廢除有關耆老移民必須在加國居住滿10年或以上方可申領養老金的政策﹐只需增加700萬元的支出。鑒于加國去年的聯邦盈余高達130億元﹐聯邦政府完全有能力負擔該筆支出。(newstarnet.com)

她表示﹐由聯邦新民主黨提出的C-36法案即將在聯邦國會復會後進入三讀階段﹐該法案的內容包括了對加國現行的養老金發放政策進行修訂﹐廢除有關耆老移民必須在加國居住滿10年方可申領養老金的條款。如果該黨贏得聯邦自由黨的支持﹐該法案便有望通過三讀﹐因此﹐現在是廣大公眾向所在選區的國會議員施加壓力的時候了。此外﹐聯邦新民主黨還敦促聯邦政府廢除有關收入補助保障的申請人每年必須重新申領該項補助的規定。(newstarnet.com)

根據加拿大現行的養老金發放政策﹐年滿65歲的加國公民或永久居民﹐且在年滿18歲之後在加國居住超過10年﹐可以申請領取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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