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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7日22:44:14(京港台時間) 

陳敏辯護律師栗鈞直陳張東岳案專業觀點

【星星生活-星网讯】 從自家臥室離奇失蹤後﹐被人發現棄尸于荒郊的張東岳死亡案件﹐轟動北美﹐從始至終充滿各種猜測﹐但最終以案犯認罪告終。陳敏的華裔辯護律師栗鈞說:“人們有些疑惑也可理解﹐但他擔心‘有人別有用心挑撥’。他說:“控辯雙方既然已經達成協議﹐我們就該接受這個結局。”(newstarnet.com)

1990年來自中國大陸、畢業于Halifax的Dalhousie大學法律專業、並在加拿大執業十年之久﹐栗鈞已是頗有經驗的律師。他在接受訪問時講話直率﹐又很有分寸﹐並不回避談論陳敏案件。談話中感覺得到剛剛終結的陳敏案帶給他的震撼並不亞于社會上的其他人士﹐但角度卻有明顯區別。作為少數了解陳敏案的律師﹐栗鈞希望藉媒體表達他的如下觀點﹕(newstarnet.com)

一、張東岳失蹤和死亡事件﹐是陳敏一個人所為﹐不像人們事先猜測的是“多人做案”﹐也不存在其它任何誘因。栗鈞說﹐陳敏的父母像其他人一樣是通過媒體、網絡了解張東岳案的﹐他們沒錯也不知情﹔張東岳的父母也沒錯﹐不存在促使陳敏做案的誘因。(newstarnet.com)

在回答“為甚麼強調尊重張家家庭隱私”問題時﹐栗鈞表示﹐他曾在多個場合對採訪他的記者表示﹐在報導時“請朋友們要嘴上留情、手下留情﹐理解、尊重人家的隱私。”他說﹐其實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隱私。夫婦之間的談話有必要在媒體上公開嗎?人們應該關注的是小女孩為甚麼失蹤和死亡﹐而不是與此無關的事情。“失去女兒張東岳的父母已經受到極大打擊﹐再講甚麼不負責任的話傷害他們﹐就是在做傷天害理的事。”(newstarnet.com)

二、陳敏的律師團做到了全力以赴保護客戶﹐“我們盡了最大努力﹐所有現實可行的辯護理論都考慮到了﹐研究了所有證據﹐在發現不可能提出排除陳敏做案依據後﹐經過艱苦的接觸、溝通、談判﹐方才達成協議﹐有了這樣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結果。”(newstarnet.com)

栗鈞透露﹐與檢控方的接觸討論自2004年底便開始了﹐在事實認定方面雙方“談得十分艱難”﹐經過長達一年半時間的溝通﹐協議幾經修改﹐後勉強達成共識。“一度雙方幾乎認為沒有希望達成協議了。”栗鈞戲稱﹐其艱難程度不亞于當年的中美聯合公報簽屬。栗鈞說﹐陳敏律師團之所以要與檢控方談判達成協議﹐也是基于陳敏父母一再堅持。陳敏的母親多次表示﹐不希望再給東岳父母帶來傷害。同時﹐陳敏認罪後張東岳的父母也不希望再進行庭審。(newstarnet.com)

栗鈞解釋說﹐既然檢控方有能力以超越合理的懷疑標准認定陳敏在張東岳失蹤時非法進入了那個房子﹐他便與張東岳失蹤脫不了關系。既然陳敏與張東岳失蹤有關、張東岳又死了﹐陳敏又不能對她的死做出他沒有責任的合理解釋﹐他就必須要對張東岳的死負責。因為﹐沒人相信九歲的小女孩在半夜自己跑到離家四十多公裡的地方去自殺。所以﹐如果案件進行庭審﹐即便陳敏不作證﹐陪審團也會定他一級謀殺﹔如果陳敏作證、陪審團不相信他﹐還是會定他一級謀殺。栗鈞強調﹐羅森(John Rosen)辦理過超過兩百個刑事案件﹐可謂具有豐富的刑事案件辯護經驗。(newstarnet.com)

最後栗鈞表示﹐綁架張東岳是陳敏一人所為﹐且事先沒有策劃、也沒有想要殺死張東岳的意圖﹐但他明知那樣做可能會對小女孩造成傷害而不顧後果﹐定他二級謀殺是合理的。栗鈞特別強調說﹐如果有其他人參與做案的證據﹐加拿大警方絕不會放棄調查、放過罪犯的。 (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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