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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6月11日1:3:28(京港台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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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殺人華裔生輕判緩刑
【星星生活-星网讯】
明報/2006年在多市華人社區引起廣泛關注的中國留學生涉嫌持槍威脅及勒索同胞案﹐拖延了近兩年的時間之後昨日終於開審﹐最後卻因證據不足而令控方對其中兩名被告宋思醅和宋愷撤銷控罪﹐而餘下的一名被告馮濤則承認曾對事主有過死亡恐嚇﹐被法官判以緩刑12個月。(newstarnet.com)
2中國留學生獲撤銷控罪(newstarnet.com)
這宗糾紛發生在2006年秋季。控方昨日在法庭上陳辭時表示﹐06年9月8日﹐來自中國大陸的簽證留學生馮濤、宋愷和宋思醅3人﹐在多市士嘉堡區一間餐館外脅持另一名簽證留學生張某﹐用棒球棍擊打事主﹐向事主勒索3500元﹐並威脅稱如果事主反抗就會用開槍打他。(newstarnet.com)
控方又稱﹐在2006年10月18日﹐上述3人又前往事主位於北約克的住所繼續勒索﹐並用膠水黏住受害人的門鎖﹐令事主無法開門﹐以此要脅事主交錢。事主報警﹐警方抵達現場後將3人拘捕﹐隨後警方在其中一名被告的車上找到幾支棒球棍。(newstarnet.com)
辯方稱事件實屬購車借錢糾紛(newstarnet.com)
當警方逮捕上述3人時﹐曾對馮濤和宋愷每人都提出10多項控罪﹐包括﹕用槍指嚇、非法禁錮、傷人、死亡恐嚇、勒索、用武器襲擊、非法藏槍、用槍犯案和行為不檢等罪﹔對宋思醅則控以1項勒索罪名。(newstarnet.com)
對於上述指控﹐馮濤的律師洛克(David Locke)則有另一番說法。他稱他的當事人曾經因為購車的緣故借了3000元給事主張某﹐過後因此與他發生了金錢上的糾紛﹐所以馮濤承認對張某有過恐嚇的言語﹐但並未有意真的去進行。法官採納被告說法﹐判馮濤緩刑12個月﹐不許馮濤接近張某及其女友100米範圍以內。(newstarnet.com)
洛克稱﹐對馮濤判處緩刑12個月﹐只是一種預防性措施﹐避免馮濤和張某碰面而已﹐沒有其他的含義。(newstarnet.com)
為宋思醅辯護的律師是曾經參與華裔女童張東岳被害案審理工作的栗鈞﹐他指控方所說的事情﹐與宋思醅和宋愷一點關係也沒有﹐他們兩人完全是清白無辜的﹐沒有任何違法行為。(newstarnet.com)
在開庭之前﹐控辯雙方律師都前往法官辦公室長時間討論案情。辯方律師栗鈞表示﹐法官建議控辯雙方根據事實和證據﹐認真客觀地考慮﹐希望能夠解決問題。最後檢控官同意撤銷對宋思醅和宋愷的所有控罪﹐而馮濤最後也獲輕判。(newstarnet.com)
宋思醅過後感慨地說﹕「難關已經渡過﹐以後都會好的。我也建議留學生們如果遇到什麼事情﹐都要找律師解決問題﹐以免無意中觸犯法律。」(newstarnet.com)
宋思醅還表示﹐由於受了這場官司困擾﹐他的功課被拖延了一個學期。他在多大修讀精算和計算機兩個學士學位﹐功課很緊張﹐卻被此案拖累﹐精神上也是有很大壓力。(newstarnet.com)
「因為我問心無愧﹐所以撤銷對我控罪的結果我早就預計到了﹐但沒想到會來得那麼快。我出來之後﹐很快就向家人報告﹐他們也覺得這樣的結果很合理。我母親生病﹐卻因為不許離開加拿大而無法探望她﹐現在我只想早點完成已經延誤的功課﹐盡早回去看望她。」(newstarnet.com)
探長料學生已受教訓(newstarnet.com)
作為當事人的張某不願對判決作出評論﹐僅稱樂於見到此事有了一個了結。(newstarnet.com)
而調查此案的探長鄧祿普(John Dunlop)則表示﹐他的工作就是蒐集證據呈交法庭﹐法官根據證據作出判決。「這件案件不能說一無所得﹐我想﹐這些學生從中都受到了一些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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