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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0日14:54:33(京港台時間) 

貪官女友姓甚名誰﹖媒體為何遮遮掩掩

【星星生活-星网讯】 揚子晚報/ 6月16日﹐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前證監會副主席王益被正式“雙規”已經6天。據稱﹐王益任職國開行副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幫助過很多企業家﹐因而自然有企業老板投桃報李﹐包括對其相關活動提供贊助和其他利益承諾。幾年前﹐不少論壇均有某著名電視臺一名清純型主持人與王益有染的傳言﹐而一名深圳老板則恰恰曾幫這位時為王益女友的主持人出錢買房子﹐是為“對其相關活動提供贊助”之一。另據可靠消息證實﹐此事也正是本次王益被“雙規”的真正起因。(6月18日《廣州日報》)(newstarnet.com)

  似曾相識的事件﹐似曾相識的報道﹗借用這一報道模式﹐想起幾年前“某一特大走私案”中所涉及的“某歌星”──某“廣州的甜妹歌星”、“歌壇玉女”﹐以及某位“長著一張娃娃臉”、“擅唱主旋律”的歌星﹗呵呵﹐不知該笑﹐還是該哭﹗因為說什麼也想不透﹐恰如當年與遠華走私案有關聯的兩歌星﹐如今涉入了王益腐敗案的那位主持人﹐有關其姓甚名誰﹐有何必要諱莫如深﹐而不能堂而皇之地公之于眾呢﹖(newstarnet.com)

  諱莫如深的唯一理由只能是某主持人“不涉案”﹐而何三畏兄當年發表于北京青年報的《某歌星是否不涉案》之文﹐其中有這樣的質疑﹕“一輛價值200多萬元的紅色寶時捷跑車﹐一棟湖光山色的別墅﹐一張"愛填多少填多少"的空白支票﹐誰可以收下走私分子這麼大一批黑金﹐而在案件真相大白之後還"不涉案"﹖”那麼﹐如今的某主持人恐怕就更難從“不涉案”中解脫出來。因為當遠華案的某歌星“不是公務員……手中沒有公共權力可以出賣﹐她只有一副好皮囊﹐還有一腔好歌喉”(同上何三畏文)﹐而作為國內著名電視臺的主持人﹐她最起碼應該有個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卻接受他人巨資相助買房(筆者相信那是一筆巨資﹗該主持人買房一定不會到類似筆者所生活的房價甚低的小地方﹐更不會像本人一樣有個60平米的兩居室即滿足矣﹗)﹐那便無論如何也不能是“不涉案”。(newstarnet.com)

  而且﹐當此事成為“本次王益被"雙規"的真正起因”﹐則應該表明有關部門已經認定她“涉案”﹗在這種情況下﹐依然諱莫如深﹐此中奧妙﹐便令筆者無論如何也猜想不出了﹗(newstarnet.com)

  當然﹐筆者知道﹐諱莫如深絕不會是媒體的故意。因為筆者相信﹐如果情況允許﹐媒體一定非常樂意排除使用“某”這個字﹐因為那樣顯然更會產生轟動效果﹐吸引更多的眼球。于是﹐誰該出來就此作出解釋﹐也便非常明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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